西安市雁塔区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公告
来源:雁塔区融媒体中心 时间:2025/12/19 16:34

 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有效改善空气质量,维护良好社会秩序,依据《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现就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有奖举报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有奖举报内容

  雁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:

  1.非法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行为;

  2.通过微信、抖音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及烟火药、黑火药等原材料的行为;

  3.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。

  二、有奖举报标准

  按照《西安市大气污染类违法问题“随手拍”有奖举报办法(试行)》规定,举报在烟花爆竹“禁燃”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,给予举报人10元奖励;举报在烟花爆竹“禁售”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,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。

  三、举报方式

  1.电话举报:公安雁塔分局:86772110(违法燃放、储存、运输类);区应急管理局:85381834(违法生产、销售类)。

  2.现场举报:可前往辖区派出所、属地街办、园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当面举报。

  举报需提供准确线索(时间、地点等基础信息),确保线索真实可查。

  四、奖励兑现及保密规定

  1.同一违法行为多人举报的,仅奖励首位举报人(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),不重复奖励;执法部门已掌握或正在查处的线索不予奖励。

  2.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线索查实后,由生态环境雁塔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举报人,完成奖励兑付。

  3.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,严禁泄露;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

  五、法律责任

  举报人需如实举报,不得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,否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;对非法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,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,构成犯罪的,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特此公告

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

  2025年12月16日

编辑:余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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